徵才機關 | 桃園市中壢區中正國民小學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幹事 |
職系 | 文教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5-09-05~2025-09-11 |
資格條件 | (一)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 (二)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三)具有文教行政職系(含同職組各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以上,且無特考特用及其他規定限制調任者(於報名截止日前未在限制轉調期限者始受理報名)。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五)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1項、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1條第1項規定之情事者。 (六)留職停薪之報名人員如符合報名資格准予報考,惟如經錄取時,應於辦理商調作業前,提出復職證明文件,如未提出者取消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報考人不得異議及要求任何補償,並放棄先訴抗辯權。 (七)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品行端正,工作認真,注重行政倫理,能配合校務需要執行職務者。 (八)具電腦文書處理及網路操作能力。 |
工作項目 | (一)協助環境教育、資源回收及清潔維護等業務。 (二)協助各項教師及學生活動、比賽之籌備及推行事宜。 (三)圖書館管理。 (三)協助各處室之一般例行行政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榮民路369號(桃園市中壢區中正國民小學) |
聯絡E-Mail | people@m2.ccps.tyc.edu.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日期及方式: (一)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請上傳照片,每筆資料內容需完整,簡要自述不可空白,及註明聯絡電話)內容無誤,查詢及勾選本職缺點選「確定應徵」,並請同意授權本校得直接向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報名者完整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即日起至114年9月11日(四)下午4時前備妥以下證件親送(或委託他人代送)或掛號郵寄(請於114年9月11日前寄達)至本校人事室,逾期不受理(請再以電話聯繫本校確認,以免遺漏)。 (三)本校地址:桃園市中壢區榮民路369號。 (四)繳驗表件:【電子與紙本皆須完成】 1.請掃描為一個 PDF 檔(限 10M 以內)上傳: (1)公務人員履歷表之「簡要自述」頁面(不可空白)。 (2)相關證明文件(一律使用A4影印,加註『核與正本相符』及親自簽章,並依以下順序掃描)。 2.請繳交下列證件影本各一份請以 A4 紙張影印,加註「核與正本相符」及親自簽章,並排列整齊,報名前請務必檢查清楚,若因資料不齊而導致個人權益受損,應考人須自行負責。 (1)甄選報名表(貼妥照片)並請務必註明白天聯絡電話及手機。 (2)身分證正反面(請印於A4同一面,勿剪下)。 (3)男性請繳交退伍令或免役證明。 (4)身心障礙手冊(具身心障礙身份者檢附,無則免)。 (5)戶籍謄本(具原住民身分者)。 (6)公務人員歷年派令。 (7)最高學歷證件。 (8)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9)各項證照(如政府採購人員證照、各職業類科丙級以上檢定及格證照,無則免)。 (10)銓審資格(銓敘部歷年審定函) (11)銓敘部歷年審定函。 (12)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 (13)歷年服務年資證明書。 (14)公務人員履歷表。 (15)切結書(請逕至本校網站 http:// www.ccps.tyc.edu.tw/index.htm / 人事室公告區下載)。 (16)獎懲令。 (17)其他相關佐證資料。 ※資格審查:未完成上傳表件及紙本資料繳交,經審查證件不齊全或資格不符合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二、甄選方式:先就書面資料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另行擇優通知接受甄試(錄取與否均不退件)。 三、甄選地點:桃園市中壢區中正國民小學(桃園市中壢區榮民路369號) 四、甄選成績比重、錄取人數及標準: (一)電腦測驗(佔30%):為一般文書處理及網路資訊操作。 (二)面 試(佔70%):就表達及溝通協調能力、專業知識、職務需要及受考人服務情形、儀表態度等作綜合考評。 以上兩項合計100% (三)按總成績高低依序錄取正取1人、備取2人,成績相同者,由本校公務人員甄審委員會決定之,惟甄選成績未達75分者不予錄取,如有缺考其總成績不予計列名次排序。 五、聯絡人:人事室 邱主任 電話:03-4559313 轉 7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