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南港區舊莊國民小學 徵求 幹事~2025-09-22

徵才機關 臺北市南港區舊莊國民小學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幹事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9-12~2025-09-22
資格條件 (一) 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且無特考特用調任限制者。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等情事者(任用後發現錄取人員有本項各情形之一者,應撤銷任用)。
(三) 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四) 未曾受懲戒處分或行政處分,且無涉及性侵害、性騷擾或妨害性自主等事件尚在調查階段或已經檢、警查證遭提起公訴情事者。
(五) 國內外公(私)立大學以上畢業,負責盡職、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具服務熱忱及協調溝通能力、注重行政倫理,並能配合學校業務需要調整工作及職務輪調者。
(六) 曾任學校文書業務或具總務處事務、出納相關經驗、政府採購人員證照者優先考量,具身心障礙手冊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 典守學校印信。
(二) 公文收發、催收、整理與分類建檔,公文結案與登記、檔案分類、建檔工作。
(三) 公文檔案室管理,清理歷年檔案分類、回溯及銷毀建檔。
(四) 全校性會議、行政會議、校務會議資料彙整印製與紀錄。
(五) 學校大事記之記載,收集、整理、登錄、保管學校校史業務。
(六) 校內公文研習宣導。
(七) 辦理校長交接彙辦事項。
(八) 辦理學校活動邀請函、謝函寄發及祝函等簽收登記。
(九) 辦理小額採購業務。
(十)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本校總務處(地址:臺北市南港區舊莊街一段100號)。
聯絡E-Mail d00160@ww2.zzes.tp.edu.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聯絡電話:(02)2782-1418 人事室姚主任:分機160(報名資格) 總務處:陳主任 分機130(工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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