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東縣東河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6職等 |
職稱 | 村幹事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5-臺東縣 |
有效期間 | 2025-09-11~2025-09-18 |
資格條件 | 具備下列所列各項資格條件者: 1、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或得調任「綜合行政職系」之其他職系,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三職等(含)以上之公務人員。 2、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或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3、無各該考試法規受有限制轉調之情事者。但於限制轉調屆滿前2個月或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規定情形者,不在此限。 |
工作項目 | 1、實際辦理社會行政相關業務。(須配合機關業務需求辦理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東縣東河鄉東河村11鄰南東河311號 |
聯絡E-Mail | dh0014@dh.taitun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線上徵才作業,現行採線上投遞履歷,說明如下: 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須繕寫自傳),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 2、另請檢附下列資料:(請至 本所官網/訊息廣場/徵才公告 下載) (1)東河鄉公所暨所屬機關甄選報名表 (2)切結書1份 (3)依各該考試法規受有限制轉調期間,如為親自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符合公務人 員任用法第22條規定,得以調任至該子女實際居住地之直轄市或縣(市)之其他機 關服務者,應檢具相關證明文件(例如:子女之戶口名簿、兒童健康手冊、各項篩檢 紀錄及預防接種紀錄等)。 (4)至終身學習入口網下載最近5年數位學習時數統計表 (5)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現職銓敘部審定函等證件掃描資料。 將上述相關資料電子檔下載填寫及備齊後,上傳【應徵職缺】附件(容量限制10MB)或寄至人事主管信箱( dh0014@dh.taitung.gov.tw ),未於期限內上傳或上傳資料不完整,恕不受理。 3、聯絡人聯絡資訊: (1)聯絡人:臺東縣東河鄉公所人事室主任陳先生 (2)地址:臺東縣東河鄉東河村11鄰南東河311號 (3)聯絡電話:089-896200 轉131 4、備註: (1)、本職缺係村幹事職務,為預估缺,預計114年10月中旬出缺,本職缺實際支援社會課室辦理社會行政相關業務,採線上應徵且無須寄送紙本,並於徵才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完成應徵,如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 (2)、本次職缺甄選視需要擇定是否辦理面試,若辦理面試時,將對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 (3)、本職缺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至多2名,並以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參加應徵者之審查結果公告於本所全球資訊網上,將不另以E-Mail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