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聘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25-09-08~2025-09-22 |
資格條件 | 具下列條件之一者: 一、交通運輸、物流、運籌管理、土木及電機工程等相關研究所畢業具有碩士學位。 二、大學交通運輸、物流、運籌管理、土木及電機工程等相關科系畢業具有學士學位,且具有與擬任工作相關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
工作項目 | 工作內容: 一、辦理公共自行車租借站點規劃、設置及維運業務。 二、辦理公車候車環境改善、附屬設施維護管理業務。 三、辦理太陽能、智慧型站牌新設、改善及維護管理業務。 四、中央補助經費申請彙整。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25號8樓 |
聯絡E-Mail | hch0720@k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待遇:328薪點(每月約45,624元) 報名方式: 一、檢具文件: 1、甄選報名表:「報名者簽名」欄位須本人簽名(報名表請自本局網站首頁/最新消息/本職缺公告下載繕打)。 2、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每筆資料需登載正確無誤,並填妥簡要自述且「填表人」欄位須本人簽名。 3、大學以上學歷畢業證書。 4、與本職缺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證照或工作經驗證明文件。 5、僅具大學畢業學歷者,需併附相關工作經驗2年以上之證明文件,就學期間實習、按件計酬及非全時上班之年資均不予採計。 (畢業證書及其他證件請送影本,並請簽註「與正本相符」並簽名。) 二、報名檢具文件請依序排列裝訂整齊後,於114年9月22日前逕送或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至「高雄市政府交通局運輸設施科」收,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約聘人員」字樣。 三、逾期、資料或內容不全者恕不受理,不合格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聯絡人: 陳先生 電話:07-2299825#713 其他: 一、本職缺係本局運輸設施科技正申請侍親留職停薪期間之職務代理人,聘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人員回職復薪前1日止(116年9月21日止),期限屆滿將不再聘用,惟聘用期間職務代理原因提前消失,即予解聘。 二、本職缺依報名人員情形增列候補人員至多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 三、資格條件及報名文件經本局審查合格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地點,面試未到者視同放棄。面試後平均總分未達70分以上者不予錄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四、本公告未盡事宜,悉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及「高雄市政府交通局及所屬機關約聘僱人員管理規範」等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備註: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市府核准始行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