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徵求 約僱人員~2025-09-15

徵才機關 臺北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9-04~2025-09-15
資格條件 (一)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者。
(二) 需熟悉電腦文書作業(包括word、excel、ppt等)、網際網路基本常識。
(備註:1.報名人員所填載之報名資料,如有虛偽不實者,不予錄取;錄取後發現者,應即解僱。2.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悉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等相關規定辦理。)
工作項目 (一) 秘書室文書管理統計業務。
(二) 辦理收文作業、長官簽稿收發。
(三) 協辦總務相關業務。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1樓東南區。
聯絡E-Mail bd4414@gov.taipei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請於本公告有效期限前,就下列2項報名程序擇一方式依限完成報名:
1. 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報名,並自行確認已同意開放履歷給本會調閱,未開放者恕不受理報名,並將下述2.(2)至(3)資料請掃描合併成1份PDF檔後上傳至系統。
2. 請將下列資料於114年9月15日17時前將電子檔案(請整理為3個檔案)寄至
bd4414@gov.taipei並以電話確認本會是否收到。
(1) 聘僱人員甄選報名表(至本會網站-檔案下載區下載,此檔案請勿轉成PDF檔,甄選職稱為「秘書室/約僱人員」)。
(2) 學歷證明文件影本(外國學歷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影本並加附經翻譯且法院公證之中文譯本)。
(3) 與資格條件相符之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及其他證明文件,如語文或其他能力證明等影本。
(二) 初審合格者擇適任者面試,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2名,候補期間6個月。
(三) 報名期限自114年9月4日起至114年9月15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四) 僱用期間自通知報到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惟僱用期間如僱用原因消失時,即無條件解僱,當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求助。
(五) 報酬參照「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230薪點支薪(約新台幣3萬1,993元)。
(六) 聯絡人孫景君(02)27208889#7777;業務問題請洽郭主任(02)27208889#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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