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衛生福利部八里療養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師(三)級 |
職稱 | 臨床心理師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9-01~2025-09-05 |
資格條件 |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他國國籍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或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三、具臨床心理師執照。 四、國內外大學或研究所心理系(所)畢業。 五、具臨床心理師實務經驗。 |
工作項目 | 1.臨床心理衡鑑。 2.心理諮詢、諮商與治療,團體心理治療。 3.性侵、家暴、戒治、職場、災難…等次專科臨床心理處遇的方案撰寫與執行。 4.臨床心理教學及研究。 5.配合本院推動各項國家公共衛生政策。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及行政業務。 |
工作地址 | 衛生福利部八里療養院(新北市八里區華富山33號)為主,視業務狀況支援本院各門診部。 |
聯絡E-Mail | rss5@balip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網路報名:現職公務人員請於114年9月5日(星期五)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登入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履歷資料內「簡要自述」欄位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將下列基本資料表及其他相關專長證書資料上傳,未於期限前完成者視同未報名: 1.履歷表。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相關證照影本。 4.考試院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5.在職證明及相關經歷證明影本。 6.最近5年考績(核)通知書。 7.最近5年獎懲紀錄文件。 8.最近5年訓練時數證明、臨床心理職務與次專科相關之訓練證明、研究發表相關資料、各次專科業務及方案撰寫與執行証明資料、臨床教師資格等教學資歷文件。 9.語言能力檢定成績證明影本(含托福考試、全民英檢、多益測驗等通過各項英語檢測成績證明影本)。(無者免附) 10.臨床心理相關專案(如SNQ、QCC、TQM、IRB‥等)証明文件。 二、通訊報名:請檢具上方所需繳交證件資料以A4紙影印並簽章註明「與正本相符」依序裝訂,自即日起至114年9月5日前(以郵戳為憑),以掛號或親送本院【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公職臨床心理師」及白天聯絡電話】(24936新北市八里區華富山33號)人事室詹小姐收,逾期不受理;非現職人員請以通訊報名,如需返還應徵資料,請附貼足郵資回郵信封。 三、本案擇優正取1名,倘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四、其他注意事項: 1.本院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談,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惟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 2.所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查驗,倘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3.本院於捷運關渡站、新埔站及蘆洲站,均有接駁專車可供搭乘,詳細交通車路線及時刻表,請上本院網頁http://www.bali.doh.gov.tw。 4.連絡電話:(02)26101660分機1101詹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