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內湖區麗山國民小學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幹事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10-20~2025-10-31 |
資格條件 | (一) 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畢業,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以上,且合格實授職等不得超過本應徵職缺所列最高職等,並具有甄選職務任用資格且無調任限制者。 (二) 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三) 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相關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四) 具工作熱誠、品性端正、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注重行政倫理。 (五) 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及Word、Excel等文書編輯及網路操作能力,並具採購專業人員證照者尤佳。 (六) 能配合學校需求,調整為事務組、出納組等職務。 (七) 歡迎身心障礙人員報考。 (八) 本職缺預估為114年12月上旬出缺,需俟人員確定離職後始得到任。 |
工作項目 | (一) 典守學校印信事項、擬訂文書處理章則。 (二) 公文收發、登記、編號、摘要、分文、查詢、繕校事項及各項公文及用電系統資料填報。 (三) 辦理公文保密及文件歸檔與保管等檔案管理各類事項。 (四) 教師晨會、擴大行政會議通知及紀錄、記載學校大事記及辦理校長交接彙辦事項。 (五) 辦理學校各項邀請函、謝函相關收發登記事項。 (六)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七) 職務任期需配合校內公務人員輪調制度及處室需求。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內湖區麗山國民小學(臺北市內湖區港華街100號) |
聯絡E-Mail | 89300y@tp.edu.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人事室,聯絡電話02-2657-4158分機213、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