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僱人員(護理師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正取1名,擇優備取若干名。如另有職務出缺,從備取擇優安置。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6-19~2023-06-27 |
資格條件 | 1.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行政院衛生署核發之護理師證書,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與28條各款情事。 2. 具有公私立醫院臨床護理實務經驗,具學校衛生護理人員之工作經驗尤佳。 3. 具備基本電腦使用能力。 |
工作項目 | 1. 健康中心環境佈置、清潔維護、設備充實、衛生保健器材及藥品使用管理。 2. 辦理學生健康基本資料建檔與管理、統計、陳報事宜。 3. 辦理健康管理事宜,包含健康篩檢、缺點矯治、醫療轉介、疾病輔導及追蹤特殊疾病個案管理工作等。 4. 辦理傳染病防治事宜,包含疾病通報、預防接種、登錄追蹤及防治衛教宣導等。 5. 辦理全校師生緊急傷病處理、聯繫、監測、登錄及通報事宜,並協助校園災害處理事宜。 6. 協助健康促進學校業務之推展及健康教學與活動。 7. 協助推展學校衛生工作,蒐集並彙整衛生教育資料。 8. 辦理學生健康檢查、疫苗施打等相關事項。 9. 指導師生CPR等緊急救護技巧。 10. 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94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洽詢電話02-27356186:報名資格請轉160人事室、工作內容請轉123楊組長。 (一)報名方式 (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招聘額滿即停止下次甄選作業) 1.通訊或親送(送至本校警衛室),請至本校網頁https://www.ntueees.tp.edu.tw最新消息下載相關表件,報名時請檢具報名表(含簡歷表)、身分證、最高學歷證明、護理師證書、其他專長證明(相關急救證明等)、經歷證明影本各1份(請以A4紙張影印依序裝訂成冊,頁末均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簽章,請至本校於甄選前2日掛號寄達本校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護理師』,證件不齊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亦不通知及退件。 合於甄選人員名單將於甄選前一日下午16:00前公告於學校網頁公布欄。 (二)工作待遇: 依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辦理,以五等280薪點標準支給,勞保、健保依相關規定辦理。 本職缺為留職停薪缺,聘期自112年8月2日起至113年7月30日止,如代理原因消失後,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三) 1.錄取人員應依本校通知時間辦理報到手續,並繳交到職前最近1個月內體格檢查表(含胸部X光合格證明),如未如期繳交,註銷錄取資格。 2.錄取人員所繳證件如有不實,除取消甄選及錄取資格外,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自行負責。 3.錄取人員應接受本校向警察機關申請查閱其有無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資料,如經查閱有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資料者,其錄取資格應予取消,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當事人不得異議。 4.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而導致甄選日程及地點更動,將公布於本校網站,考生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5.本簡章若有未盡事宜,得依相關法令辦理,並隨時補充及公告於本校網站,不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