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職稱 | 三等書記官 |
職系 | 司法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25-04-24~2025-04-30 |
資格條件 | (一) 具備司法人員人事條例第18條規定資格,且經銓敘部銓敘審定委任第三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司法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所定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及應迴避任用,以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列不得辦理陞任情事,且無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之情形者。 |
工作項目 | 辦理書記官業務 |
工作地址 | 811513高雄市楠梓區興楠路182號 |
聯絡E-Mail | sy0259@judicial.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如有甄選報名之相關疑義,請於上班時間洽本院人事室。聯絡電話:07-3573511轉533廖科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