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苗栗縣政府衛生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師級 |
職稱 | 醫師 |
職系 | 無 |
名額 | 9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5-苗栗縣 |
有效期間 | 2025-04-21~2025-05-05 |
資格條件 | (一)經公務人員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醫師證書者。 (二)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辦理陞任情事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醫療及衛生教育推展及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苗栗縣頭份市、公館鄉、銅鑼鄉、苑裡鎮、卓蘭鎮、三灣鄉、西湖鄉、頭屋鄉及大湖鄉等鄉鎮市衛生所。 |
聯絡E-Mail | mlpeter@ems.miaoli.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檢具: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詳敘個人基本資料、自傳及現職、獎懲、考績、曾任經歷之公私立醫療院所或衛生行政機關、職稱及起迄日期,自傳末頁請簽名以示負責)。 (二)畢業證書。 (三)考試及格證書。 (四)醫師及專科醫師證書(正反面)。 (五)執業執照(正反面)。 (六)曾任公私立醫療院所或衛生行政機關相關服務(離職)證明書。 (七)現職公務人員並請檢附現職派令、最近5年銓敘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八)公務人員迴避任用具結書。 (九)姓名有變更異動,請檢附戶籍謄本(無則免附)。 二、其他: (一)資料請依序排列裝訂整齊(A4格式)務必於114年5月5日下午5時前親送或寄達本局(苗栗縣後龍鎮大庄里21鄰光華路373號苗栗縣政府衛生局人事室收,聯絡電話:037-558067 洪先生),逾期不予受理。 (二)信封上請註明「應徵頭份市/公館鄉/銅鑼鄉/苑裡鎮/卓蘭鎮/三灣鄉/西湖鄉/頭屋鄉/大湖鄉衛生所醫師」,並詳附聯絡地址,白天聯絡電話(含行動電話)。 (三)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錄取人員,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件,若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