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公共運輸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交通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3-25~2025-04-01 |
資格條件 | 一、教育部採認之國內外大學學歷畢業。 二、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或薦任升官等考試及格,且具任用資格者。 三、現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6職等或相當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且具交通行政任用資格者,並至報名截止日無限制轉調情形。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五、具備辦理公共運輸管理業務工作經驗為佳。 |
工作項目 | 一、捷運營運監理業務。 二、小型復康巴士營運相關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公共運輸處(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4樓) |
聯絡E-Mail | au2042@gov.taipei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意者請於114年4月1日(星期二)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現職公務人員一律採線上應徵方式,由系統自動產製公務人員履歷表,非現職人員請另行檢附。 二、非現職公務人員請於114年4月1日(星期二)前將公務人員履歷表、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最近派令及銓審函、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等資料影本掃描為同一pdf掃描檔寄送至ag5638@gov.taipei或紙本郵寄至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4樓人事室郭科員收,並請主動洽詢承辦人確認文件已送達,聯絡電話:02-27274168分機8833,信封請註明「應徵公共運輸處一般運輸科科員」字樣(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期報名恕不受理。本處將通知須補件者補件期限,逾期未補件不予受理報名)。 三、本職缺經初審(書面審查)依專業能力擇優擇期通知甄試,不符需求者恕不退件與函復。依甄選成績擇優錄取,甄選成績均不符本處需求者,得不足額錄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恕不退件與函復。 四、本次徵才得列備取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每月薪資按銓敘審定資格,依現行公務人員給與簡明表支給(請參閱https://www.dgpa.gov.tw/information?uid=15&pid=11768)。 六、職缺工作內容請洽臺北市公共運輸處一般運輸科張股長(02-27274168分機8533)。 七、本職缺歡迎身心障礙者及原住民族參加甄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