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徵求 技工~2025-04-30

徵才機關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技工
官職等
職稱 技工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3-25~2025-04-30
資格條件 高中(職)以上畢業並為中央機關現職人員。
工作項目
工作地址 11485臺北市內湖區康寧路3段51號
聯絡E-Mail v2m533eb@mail.moj.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有意願調任者,請於本(114)年4月30日前,備妥下列文件郵寄(以郵戳為憑;地址:11485臺北市內湖區康寧路3段51號7樓)或逕送本署秘書室收發,外信封並請註明「應徵技工」字樣;另經書面審查合格及面試評選後,擇優錄取,逾期、資格不符。非中央機關現職人員或未經原服務機關函送者,恕不受理。

二、應備文件如下:
(一)甄選履歷表1份(如附件)。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三)最近3年考成通知書影本各1份。
(四)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1份。
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規定辦理移撥手續,並依本署通知日期到職任用;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甄選訊息另公布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

三、聯絡人:秘書室承辦人李先生(02-26336650分機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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