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
職稱 | 正工程司 |
職系 | 建築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3-25~2025-04-01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建築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且無限制轉調情事者。 二、國內外大學(或專)院校以上建築或都市設計(計畫)等相關科系畢業。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事者。 四、具有建築工程規劃設計實務及相關業務主管經驗者尤佳。 五、具建築師證照且曾經執行之大型專案計畫優先考慮。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公有建築規劃、設計、繪圖及施工預算書編審。 二、辦理研擬建築計畫與技術服務招標文件,依政府採購法辦理委託規劃設計業務管理。 三、辦理審查公有建築興建計畫、工程設計圖說及施工預算書等。 四、需配合業務需要派兼分隊長職務。 五、其他建築工程相關業務。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建築工程大隊) |
聯絡E-Mail | andy8112@nlm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為預估缺。 二、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自傳如空白,請務必撰寫),點選「確定應徵」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 三、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 四、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增候補人員1名,如無適當人選時得從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由本署視業務需要考量進用。 五、聯絡電話:(02)8771-2419陳先生(業務單位聯絡人:高小姐,電話:8771-27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