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國防部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 官職等 | 8等 |
| 職稱 | 約聘人員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5-09-25~2025-10-08 |
| 資格條件 | 1.大學畢業,具法律、工程、軍退背景尤佳。 2.具備公文書寫能力及獨立辦理專案、講習經歷。 3.曾歷練政風職務代理人或其他行政部門業務尤佳。 4.熟諳word、excel、powerpoint等電腦文書作業系統。 |
| 工作項目 | 辦理政風防貪業務規劃執行及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國防部政風室) |
| 聯絡E-Mail | gao11463803@gmail.com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採線上方式報名,說明如下: 請於公告截止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上傳資料應包含最高學歷證書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工作經歷證明影本。 二、初審依學經歷專長,採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面試)。 三、本次徵才得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至徵選結果確定之日起算,如本室有新增工作性質相近、同職等之職務出缺時,得經簽奉核可後逕由候補人員遞補。 四、徵選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五、約聘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所代理人員銷假上班前一日止(期滿應無條件解雇,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六、薪點:376薪點(相當於新台幣52301元)。 七、聯絡人:高小姐,電話(02)8509-95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