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潭子區公所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3-04-24

徵才機關 臺中市潭子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5等280薪點(新臺幣36316元)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3-04-20~2023-04-24
資格條件 (一)大學以上商學院相關科系畢業,且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經驗者尤佳。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之情形:即並非機關長官及主管單位主管之配偶、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第1款至第8款及第10款情事之一。
工作項目 (一)辦理單位預算編製與執行。
(二)會計事務之內部審核工作。
(三)編造並公告各項會計報表與單位決算報告。
(四)協助統計調查事項。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427215臺中市潭子區豐興路一段512號
聯絡E-Mail a64@taichun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請點選我要應徵-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並登入個人帳號(尚未註冊者請先註冊,註冊完畢登入後先至【履歷填寫】頁面完成履歷資料填寫並儲存),確認「履歷填寫」內容無誤(「專長及自傳」務請填寫),確定應徵職缺並授權人事總處取得完整履歷資料。上傳資料應包含下列文件:
1.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3.相關工作經歷影本。
4.其他:證照、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原住民身分證明或身心障礙手冊等相關資料(無則免附)。
5.報名人員擇優另行通知面試(以e-mail或電話通知),如未獲錄取,恕不另行通知。有關工作內容疑義請洽:04-25388699分機3200 羅主任;報名問題請洽:04-25388699分機3401 陳小姐。
6.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者,撤銷僱用通知書。
7.本次徵才得擇優備取1至2名,自公告正備取之次日起3個月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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