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 徵求 業務輔導員~2023-07-07

徵才機關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業務輔導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6-27~2023-07-07
資格條件 (一)須同時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專校院以上畢業。
2.電腦中文輸入每分鐘15字以上(就業服務法第24條規定人員每分鐘10字以上),錯誤率10%以下。
3.應具備工作經驗1年以上,並具文書處理、電子試算表等軟體操作能力。
(二)上述工作經驗,自學校畢業後計算至公告截止日,請檢附年資證明文件,未檢附者以不合格論。
(三)具有採購專業人員證照、電腦軟體應用證照或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證照者尤佳。
(四)具中華民國國籍,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自辦職前訓練導師費及職訓師超時鐘點費報支。
(二)辦理開口合約管控等。
(三)辦理各職訓場每月與每季材料盤存表彙整陳報。
(四)辦理內部控制業務。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自辦訓練科(242030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3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於112年7月7日前(郵戳為憑),將「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請自銓敘部網站(常用表格)下載,加註個人行動電話及電子郵件、自傳500字以上,簡述工作理念、考試動機,並經本人簽名)、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學歷證件影本、技術士證影本及工作經驗證明文件等資料,以掛號郵寄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242030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3樓)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自辦訓練科業務輔導員』)。
(二)甄選方式
1.擇優通知參加甄試,資格不符、證件不齊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未符合資格者,請勿郵寄。
2.回郵信封:收件地址及收件人位置請自行填妥,並貼妥足額郵資,本分署將於甄選完畢後寄還上開文件;如不取回繳驗資料及證件者,本項免附。
(三)其他事項
1.報考人經錄取以業務輔導員進用後,每月薪資33,851元。
2.甄試範圍:
(1)電腦中文輸入每分鐘15字以上(就業服務法第24條規定人員每分鐘10字以上),錯誤率10%以下。未符合標準者,不得參加筆試測驗及口試。
(2)筆試測驗(佔總成績60%)。
(3)口試(佔總成績40%)。
(4)總成績應達70分以上。
3.錄取人員應於公告日1個月內報到,逾期以棄權論。本案視成績得擇優候用2名,候用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聯絡電話;(02)89956399分機1735人事室陳小姐;工作內容請洽詢(02)89956399分機1261自辦訓練科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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