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新竹分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三職等至委任第五職等 |
職稱 | 辦事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正取1名 (備取2名,有效期間3個月)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3-06-30~2023-07-05 |
資格條件 | (一)考試:具公務人員初等、普考或相當等級之特考及格人員。 (二)經歷:1.現職公務人員並具有綜合行政職系或與該職系同職組各職系任用資格者。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所定「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三)證照或其他:具備電腦excel、word、e-mail等系統操作能力。 |
工作項目 | (一)文書收發及電子公文傳送與交換。 (二)文書校對、印信典守及監印。 (三)文書檔案管理(影像掃瞄建檔、歸檔、清理及銷毀等)。(四)一般行政事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大園區航勤北路25號 |
聯絡E-Mail | hc0709@mail.hcbaphiq.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於112年7月5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另將下列證明文件:(1)現職派令、(2)最近1筆銓審函、(3)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4)考試及格證書、(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6)其他相關專長證件(無則免附)上傳至該系統,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二)聯絡人及電話:人事室廖小姐,聯絡電話:03-3982663-151、150 ※資格符合者擇期舉行面試,資格不符者恕不退件。甄選日期、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本分局甄審作業採公正、公開、公平方式,擇優錄用,不接受請託關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