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
職稱 | 書記(預估缺,限身心障礙)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6-29~2023-07-12 |
資格條件 | (一)高中以上畢及相關考試及格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無公務人員考試法第6條規定之各類考試(含高普考及特考)限制調任情形者。 (四)限持有身障證明文件者。 |
工作項目 | (一)訂購便當茶點及核銷。 (二)財產管理(含報廢棄物處理)。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臺北市北投區建國街2號) |
聯絡E-Mail | 311@gjjh.tp.edu.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應徵本職缺一律採線上報名(以紙本投件者,視為資格不符),請於112年7月12日(星期三)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請務必填寫「簡要自傳」)後,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本中心調閱,未開放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請掃描上傳繳交下列證件影本(合併成一個PDF檔),未上傳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1.國民身分證正、反面。2.現職(最近)派令、銓敘部審定函。3.考試及格證書。4.最高學歷證書。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6.身心障礙手冊。 (三)經審符合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惟經面談後均不合適時,本中心亦得予從缺。 (四)本項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五)聯絡電話:請電格致國中02-28610079#110人事室張小姐 或教研中心28616942轉250蔡小姐 (六)甄選結果公告於本中心網站首頁公告。 (七)附則:1.應徵人資料若提供不實或遺漏,除取消甄選資格及錄取資格外,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自行負責。2.本職務應配合中心業務需要作職務調整。3.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