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新竹市政府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人事人員 | 
| 官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 職稱 | 主任 | 
| 職系 | 人事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30-新竹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1-03~2025-11-10 | 
| 資格條件 | (一)	國內外大專(含)以上畢業。 (二)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訓練)及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6職等以上,具人事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具1年以上人事行政工作經驗且無限制轉調情事者。 (三) 具學校人事經驗尤佳。 (四)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任用(陞任)之情事。  | 
		        
| 工作項目 | 1.辦理人事行政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新竹市東區新竹國民小學 (新竹市東區南大路500號) | 
| 聯絡E-Mail | 021096@ems.hccg.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對本開缺職務有意願者,請於114年11月10日(一)前,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職缺(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並請撰寫簡要自述。 (二) 本職缺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者或甄選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本職缺視需要增列備取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得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聯絡電話:(03)5216121轉538朱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