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大溪區公所 徵求 助理員(預估缺)~2023-06-20

徵才機關 桃園市大溪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職稱 助理員(預估缺)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3-06-15~2023-06-20
資格條件 1.具有綜合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並經銓敘部銓敘審定之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3.具有採購法證照尤佳。
工作項目 1.辦公廳舍管理維護。
2.協辦採購相關事宜。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大溪區公所(桃園市大溪區普濟路11號)
聯絡E-Mail 10010960@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本職缺採線上應徵方式,報名作業方式說明如下:
1.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自傳(個人資料之簡要自述)不得空白。
2.應徵職缺:查詢並於本職缺勾選「確定應徵」,並請同意授權本公所得直接向人事行政總處取得投件者完整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另請檢附(請上傳應徵附件檔)最近一筆銓審函或最新年度考績通知書提供資格審查,其他證明文件如有需要將另行通知。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聯絡電話03-3882201#261人事室丁小姐。
三、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112年7月上旬出缺),如現職當事人未完成異動程序,該缺不予遞補。
備註:
1.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擇優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該期間有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予以遞補;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公所亦得予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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