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審查員(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3-12~2025-03-22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醫學工程、化學工程、生化科學、生物技術、醫學放射、醫學影像、醫藥衛生學群、生命科學、法律等相關科系畢業,具有博士學位者。 (二)公文寫作能力佳,有法律、醫療器材相關經驗者優先。 (三)英語讀寫能力佳,熟悉電腦文書處理者優先。 (四)有學習及工作熱誠、認真負責,可視工作情況配合加班者。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僱用為各機關之約用人員: 1.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2.本機關首長之配偶及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 3.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
工作項目 | (一) 協助辦理醫療器材法規及專案管理相關業務。 (二) 協助辦理法規之修訂、法令解釋及法規研議等事項。 (三) 協助辦理醫療器材屬性判定及分類分級業務。 (四) 其他交辦事項。 薪資待遇:待遇依『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審查費僱用人員薪級標準表』424薪點(約63,515元)起薪。 |
工作地址 | 國家生技研究園區F棟(台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130巷109號F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自即日起至114年3月22日止,請以郵寄方式(以郵戳為憑)將個人履歷表(含連絡電話)、大學(含)以上學歷證件影本(國外學歷須經駐外館處驗證),寄至台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130巷109號F棟,食品藥物管理署醫粧組-簡小姐收,並註明「應徵審查員(職務代理人)」。本職缺一律以紙本報名,勿使用本署網頁之"線上報名"作業。 (二)未依前開說明檢齊資料郵遞紙本履歷表,本署將視為資格不符,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面試,未獲遴用者,恕不函復;另徵才資料恕不退件。 (三)面試日期、時間、地點等相關事宜將另行通知,面試後擇優錄取1名,得增列候補名額至多2名(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等別相當、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代理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10月8日止或留職停薪人員復職前1日止,惟期間僱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求助(救濟)。 (五)有關本署約用人員工作規則、勞動契約書及約用人員之相關規定,請上本署網站(http://www.fda.gov.tw/TC/law.aspx?cid=74)查詢。 (六)聯絡人:簡小姐(02)2787-82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