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聘用助理員(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5-05~2025-05-16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畢業,具學士學位以上者(國外學歷需經駐外館處驗證)。 (二)熟悉電腦文書處理軟體操作。 (三)具高度工作熱誠、認真負責、溝通協調及機動性強、有責任與團隊合作精神;必要時能配合業務需要工作調整及加班。 (四)具資訊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協助辦理資訊系統維護管理。 (二)協助辦理資通安全相關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資訊室)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於114年5月16日前以「掛號」將個人履歷表(需黏貼或列印相片,直式橫書格式,並請留可聯絡到之電話及E-mail,請勿使用本網頁之「線上報名」作業)、大學與碩士以上學歷證件影本、自傳(未檢齊上開資料即不符資格)及專業證照或工作相關證件影本(無者免附),信封請註明「應徵資訊室聘用助理員(高考三級考試職務代理人)」,逕寄至115-021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130巷109號,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資訊室陳先生收(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 (二)須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不得任用之情形方能報名。 (三)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甄選日期等相關事宜將另行通知),審查不合格或未錄取者,恕不通知。未獲遴用者不予通知及退件,如需退件者請自附回郵信封。 (四)代理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之前一日止。惟期間聘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即應無條件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救濟)。 (五)增列候補名額2人,依序遞補並以本職缺為限,候補期間5個月,自徵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六)聯絡電話:02-2787-7895陳先生。 (七)待遇依「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學士支280薪點(約38,948元)、碩士支328薪點支給(約45,624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