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 徵求 書記~2025-09-29

徵才機關 臺中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職稱 書記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5-09-22~2025-09-29
資格條件 (一)本職缺為預估缺。
(二)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備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且無限制轉調情事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工作積極認真,具溝通與團隊合作能力,並能配合業務需要職務調整者尤佳。
(五)具客家語言文化相關學經歷或證照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本會收文、發文、分文業務。
(二)印信關防保管業務。
(三)檔案管理業務(含檔案評鑑)。
(四)協助各機關公告宣導業務。
(五)高齡健康委員會業務。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3樓)。
聯絡E-Mail katy520@taichun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請於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履歷表請填寫聯絡電話、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務】,並上傳相關附件資料掃描檔後,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應上傳附件如下(合併為單一PDF檔案):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證件3.現職派令4.現職銓敘部審定函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6.政府採購證照(無則免附)7.語言檢定證明(無則免附)8.身心障礙證明(無則免附)資料不齊全或未符資格者不予受理,未於期限前完成者視同未報名。
其他:
(一)初審合格者,本會將擇優通知面試,餘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件。
(二)經甄選錄取者,由本會通知當事人,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惟應徵者均不合適時,亦得予從缺。本次徵才得列候補人員至多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52007戴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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