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政府工務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5等280薪點 |
職稱 | 暫僱人員(使用管理科) |
職系 | 無 |
名額 | 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6-12~2023-06-19 |
資格條件 | 1.學歷: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熟悉二代公文系統者尤佳。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1.建物查估綜合業務。 2.繕造查估清冊、查估調查表覆核。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報名方式:符合資格且有意任職者,請於112年6月19日前(郵戳為憑)檢具以下資料寄至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工務局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工務局使用管理科暫僱人員) 。(親送者請送至本局人事室登記桌蓋收文戳章) (1)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正本1份(請至本局網頁http://www.publicwork.ntpc.gov.tw/最新消息/徵才資訊下載,並請親自簽名,須含學經歷及自傳)。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持大陸學歷者,須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採認)。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並影印於A4紙張同一面勿裁切)。 (5)上開資料不齊或逾時者,視同資格不符。 2、甄試: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另行通知甄選,如審查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3、其他相關作業:未獲通知甄選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掛號回郵信封(請附足郵資),俾利郵寄返還。 4、應徵人員如不符本局所需,本局可斟酌情況錄取從缺。 5、錄取人員須遵守本府規定辦理僱用事宜。 6、備註: (1)僱用期間:自到職日起至計畫結束或經費用罄。 (2)薪資:280薪點,月支酬金為新台幣36,316元,另本局支付機關勞健保、勞退金部份,受僱人仍需自付勞健保及6%勞退金。 (3)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當事人自負責任。 (4)另得擇優列備取人員1名(候用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日起3個月)。 7、連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7839,詹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