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新竹高級商業職業學校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幹事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0-新竹市 |
有效期間 | 2023-05-29~2023-06-09 |
資格條件 |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兼具外國國籍者。 2.現職公務人員,並經銓敘審定具綜合行政職系或具該職系法定任用資格者。 3.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情事之一者。 4.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品行端正及具服務熱忱者。 5.專科以上學歷畢業,輔導、心理、護理、教育相關學系畢業佳 6.需具電腦文書(含公文)處理能力與網路基本知能。 7.具校園輔導及管理工作經驗者為佳。 8具良好溝通能力,做事態度積極、主動、認真負責。 9.抗壓性高、有耐心、愛心、親和力高、配合度高。 |
工作項目 | 1. 學生宿舍行政事務處理(認識住宿學生,提供輔導及生活協助。安排住宿學生床位及 處理住、退宿等相關事宜、維護宿舍財產及修繕之聯繫、學生宿舍法規(含SOP)、會議召開與法規草擬與修正。策辦住宿生年度活動、座談會及上級臨時交辦事項)。 2. 維持宿舍秩序及安全及協助住宿學生生活輔導並對違規人員執行糾舉並提報獎懲建議。 3. 協助住宿學生內務檢查、執行住宿生早、晚點名及對宿舍危安因素與學生臨時疾病或意外事故處理,必須迅速報告生輔組及學務處,依狀況協請輔導教官、學創人員及導師共同處理。 4. 住校生請假單之校對,不定期電聯家長。 5. 負責宿舍門禁及水電管制與檢查。 6. 協助宿舍幹部之選訓用及工作指(督)導與考核。 7. 督導宿舍垃圾清運及資源回收分類。 8. 每日巡視各樓層安全及整潔情形,填寫值班日誌,並依規定陳報。 9.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10. 本校宿舍住宿學生為女性。 11. 上班時段: (1)學生上課日:週日至週四16:00~翌日08:00 (22:30~翌日06:30需留宿於學生宿舍)。 (2)寒、暑假非學生上課日:同一般職員作息。 (3)須配合學生考試或重要活動前(如園遊會、彈性放假等特定任務),週五或週六須配合留宿。 |
工作地址 | 300新竹市學府路一二八號(國立新竹高商) |
聯絡E-Mail | penny811027@gm.hccvs.hc.edu.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03-5722150分機209、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