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智慧財產法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法官助理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聘用人員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7-06-07~2017-06-13 |
資格條件 | (一)中華民國國民並具有下列資格之一: 1.大學法律系所以上學校畢業,並具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及格資格。 2.大學法律研究所以上學校畢業,具碩士以上學位。 (二)具中文電腦輸入及文書處理能力;男須役畢或持有免服兵役證明。 (三)未具雙重國籍,無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7條所列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各款情事(指貪污判刑確定或褫奪公權尚未復權或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或患精神病或依法停止任用等情形)。 (四)身體健康,無下列情事者: 1.患有法定傳染病並經治療且須強制隔離治療。 2.其他嚴重疾患,無法治療,致不堪勝任工作。 |
工作項目 | 辦理法官助理業務。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二段7號3樓 |
聯絡E-Mail | tyza0201@judicial.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簡章備索:請至下列網站下載甄試簡章,網址分別為: 司法院網站徵人啟事http://www.judicial.gov.tw 本院網站http://ipc.judicial.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