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 |
職稱 | 技佐 |
職系 |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有效期間 | 2019-03-13~2019-03-25 |
資格條件 | 一、任各行政機關技佐或相當職務,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符合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者(含自願降調,均不含各警察機關、學校之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且無限制轉調。 |
工作項目 | 辦公廳舍興建、整修、採購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南市新營區中正路3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檢具文件(一)簡歷表(請至臺南市政府人事處「徵才專區」下載https://personnel.tainan.gov.tw/index.aspx)(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三)考試及格證書(四)派令(五)銓敘部審定函(最近一次)(六)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影本各1份(請統一使用A4紙張格式,並於該影本文件正面右下方親自簽名蓋章) 二、意者請於108年3月25日前備齊上述資料,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至臺南市政府警察局(73049 臺南市新營區中正路3號)人事室黃先生收,並於信封右上角註明「應徵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土木工程職系技佐職缺」。 三、所附證明文件資料如有缺件或無法辨識者,逕予撤銷報名資格;經審查符合資格者,將擇優通知面談,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