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 徵求 科員(A650151)~2019-11-28

徵才機關 彰化縣政府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職稱 科員(A650151)
職系 社會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50-彰化縣
有效期間 2019-11-18~2019-11-28
資格條件 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含委升薦任官等考試、訓練合格)及格,符合社會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工作項目 1.辦理老人福利業務。
2.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彰化市中興路100號(本府社會處)
聯絡E-Mail tiic20@email.ch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委託報名或郵寄報名(郵戳為憑)。
2.意者請檢具以下資料並請依下列順序以長尾夾夾妥:
(1)「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請於本府人事處網站「便民服務-一般公務人員專區-任免/遷調/銓審/教師敘薪-外補」下載表格並填妥----※※本表務請填寫檢附※※)。
(2)公務人員履歷表請填完整資料(其中應包括經歷、銓審、獎懲[應包括獎懲事由、獎懲額度及核布日期、文號]),另自傳內容須包含「個人人格特質」、「專案執行經驗與績效」、「對於前服務單位的重大事蹟或貢獻」及「應徵本職缺之動機(過往的經驗、未來的展望)」,並請於表末簽名。
(3)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現職銓敘審定函、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最近五年內終身學習研習紀錄(研習紀錄請至「終身學習入口網站」下載列印)、語言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件(以上均附影本,如無免附)。
3.應徵人員請檢附證件資料寄送本府人事處報名,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如未附回郵信封者,恕不退件。(報名信封請逕寄本府人事處收,並註明應徵職缺單位、職系及職稱,住址: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
4.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應徵流程線上作業,請應徵人員務必至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之「DK:職缺應徵」系統,填寫個人簡歷、確認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履歷資料(操作步驟請詳閱http://personnel.chcg.gov.tw/files/現職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_15_1081108.pdf)。
5.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6.截止日期:公告之日起10日內。
7.聯絡電話:(04)7531424林科員。
8.應徵人員如欲詢問工作內容,請洽社會處聯絡人員洪小姐,電話(04)7532332。
※備註:
(1)應徵人員需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所訂不得陞任之情形。
(2)經錄用人員由本府向其原任職機關辦理商調,如在原任職機關尚有服務義務或原機關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
(3)應徵者如未獲錄取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應徵個人資料表除外),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4)本案是否舉行面試,將由本機關職務出缺(人事)單位視應徵人員之多寡及用人需求,擇優辦理面試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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