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警察專科學校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19-12-11

徵才機關 臺灣警察專科學校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19-12-05~2019-12-11
資格條件 1.共同條件 (1)需全職工作,個性認真負責、素行端正。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情事之一者。
2.個別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具備公文處理能力。 (3)具有政府機關、學校部門行政相關工作經驗、口齒清晰、個性主動積極、認真負責、溝通協調能力佳者。
工作項目 本校教務處評量組相關業務(含本校學生各項考試、成績評量業務、在校成績證明及警專學報編輯等等)
工作地址 臺灣警察專科學校: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3段153號。
聯絡E-Mail d37860@cc.tpa.edu.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出缺職務:約僱職務代理人(職員育嬰留職停薪)。
二、薪酬:比照約僱五等280薪點(約新臺幣34,916元)
三、約僱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至110年12月31日止(或代理原因消滅止)。
四、報名方式:
(一)意者請於108年12月11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紙本郵寄「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3段153號臺灣警察專科學校教務處評量組董組長收」。
(二)檢附資料:臺灣警察專科學校約僱人員報名表(請於本校首頁最新消息下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或相關證照(書)影本。
(三)報名表請附上彩色近照,資料請詳實完備。
(四)務請註明聯絡電話(日、夜)或聯絡方式,並請於信封上註記:「應徵教務處評量組約僱人員」。
(五)書面審查合格者(逾期或資料不齊者視為不合格)擇優以電話通知面試,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六)面試擇優錄取1名,其餘及格人員列為備取(候補期間為3個月);遇缺依序通知遞補;如無適當人員,得予從缺。
五、聯絡人: 董組長 聯絡電話:(02)22307518 或 黃組員 聯絡電話:(02)22307917轉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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