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法務部矯正署桃園女子監獄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師(三)級 |
| 職稱 | 臨床心理師 |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名(另備取2名,候補期間自公告之翌日起三個月)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 有效期間 | 2019-06-10~2019-06-24 |
| 資格條件 | (一)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特種考試三等考試公職臨床心理師考試及格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臨床心理師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臨床心理師專門職業證書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辦理陞任之情事,以及各項公務人員考試限制轉調之情事。 (三)具臨床心理師工作經驗2年以上(採計至108年6月24日)。 |
| 工作項目 | (一)處理收容人諮商輔導、心理衡鑑、心理治療及本監認可之其他心理相關業務。 (二)收容人精神疾病心理治療相關業務(含預防自殺相關業務與輔導)。 (三)毒品處遇、酒駕(癮)專業處遇暨特殊收容人心理輔導等其他專業處遇。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法務部矯正署桃園女子監獄(桃園市龍潭區中正路三林段617號)。 |
| 聯絡E-Mail |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一律採通訊報名,請於108年6月24日前(郵戳為憑),將應繳文件以掛號郵寄「法務部矯正署桃園女子監獄人事室」收,並註明【臨床心理師甄選】,逾期或表件不齊者概不受理。 (二)依據「醫事人員俸給表」,按所具學(經)歷資格,支給385~590俸點薪給,折合新臺幣約52875~66935元。 (三)請至本監網站(https://www.tyw.moj.gov.tw/)電子公佈欄下載桃園女子監獄108年師(三)級臨床心理師甄選簡章及相關甄選表件。 (四)聯絡電話:03-4807966、03-4807959#204、205,e-mail:tywp@mail.moj.gov.tw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