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警政署民防指揮管制所 徵求 技佐~2018-10-12

徵才機關 內政部警政署民防指揮管制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
職稱 技佐
職系 電信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18-09-20~2018-10-12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高、普考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具電子、電信工程或資訊處理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2、專科以上電子、電機、資訊工程等相關科系畢業。
3、熟悉TCP/IP網路、電子電路或無線電通信概念。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1、負責防情通信裝備維護,通信機房管理。
2、臨時交辦事宜。
工作地址 臺北市文山區萬盛街15-3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意者請檢具:
(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至人事行政總處網站下載,勿使用簡歷表並請填寫完整,附照片及簽名,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
(2)考試及格證書。
(3)最高學歷證件。
(4)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5)現職派令。
(6)銓敘部審定函。相關證件影本並請註記「與原件相符」字樣及加蓋私章。
2、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未錄取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本案甄審職缺除正取1名外,另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有效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面試人員均無適當人選時,從缺。
3、意者請於107年10月12日前,逕寄11681臺北市文山區萬盛街15-3號內政部警政署民防指揮管制所人事室周小姐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不合者不退件),聯絡電話:(02)29346715,傳真:02-29304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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