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西螺高級農工職業學校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280薪點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63-雲林縣 |
有效期間 | 2019-07-12~2019-07-19 |
資格條件 | 壹、招僱人員職稱、名額及僱用期限: 一、108學年度本計畫專案「資源班輔導員」計 1 名,備取2名。(此為本校第二位資源班輔導員職缺)。 二、僱期108年 8月 1日至 109 年 7 月 31 日。但礙於經費不足、行政主管機關變更計畫或相關法令規定終止契約狀況下,即可能提前通知終止契約。 貳、報名資格:(符合以下一至五項,任一條件學士學歷以上者)暨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須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 年)、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條至28條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第9條各款情事之一者(僱用後發現其於任用前已有本條各款情事之一者,應自起聘日追溯撤銷僱用)。 一、持有國民小學、幼稚園特殊教育身心障礙類合格教師證書。 二、大學或研究所特殊教育、諮商輔導(心理系)等相關科系畢業。 三、 本年度已/可完成實習課程之實習教師及應屆結業之師資職前教育學分班之結業生,得檢附實習教師證書,以特殊教育身心障礙類實習科別為限。 四、具特殊教育(身心障礙)相關工作經驗6個月以上者。 五、具104-107學年度資源班輔導員資格,且108學年度已確定未再續約者。 參、請逕自本校首頁/最新消息/下載簡章及報名並詳閱簡章各項規定。 |
工作項目 | 一、資源班輔導員之工作內容應依工作手冊中內容及主管單位人員指導確實執行。(詳如附件1工作手冊,請詳閱簡章) 二、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本校輔導室,地址:648 雲林縣西螺鎮大同路4號。 |
聯絡E-Mail | ccs611@hlvs.ylc.edu.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壹、報名方式: 一、一律採通訊報名方式,報名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如需退還報名文件,請自備回郵信封否則不予退件。 二、報名者應檢附下列應繳證件,以A4紙張影本並依序裝訂,加註「核與正本相符」並簽名(報名表、甄選證、切結書、簡歷表除外)。請於108 年 7 月 21 日 (星期日) 前(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以掛號郵寄學校地址:648 雲林縣西螺鎮大同路4號「國立西螺農工職業學校」收(詳如附件4請註明應徵資源班輔導員職缺);經書面審查合格者,108年 7 月 23 日(星期二)下午五時前於本校網站公告(http://www.hlvs.ylc.edu.tw )參加應試名單,不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