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花蓮種畜繁殖場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課員 |
職系 |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7-花蓮縣 |
有效期間 | 2017-11-15~2017-11-27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歷,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於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具調任一般行政職系5職等以上資格,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事項。 3.具一般行政相關實務工作經驗、採購專業證照及電腦資訊處理能力者。 4.現(曾)任或兼任(辦)人事行政工作。 |
工作項目 | 1.一般行政業務(總務)及兼辦人事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花蓮縣吉安鄉吉安路六段38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應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及電子郵件)、考試及格證書、學歷證書(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及派令、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經歷證件等資料影本。履歷表內請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 2. 民國106年11月27日下午5點前,採郵寄報名方式,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課員。郵寄地址:花蓮縣吉安鄉吉安路六段38號,人事室收;聯絡電話03-8524365分機39。 3.書面資料審查後,擇優通知面試;如有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須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4.本甄選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