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交通部觀光局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1-福建省連江縣 |
有效期間 | 2017-08-01~2017-08-10 |
資格條件 | 1.學歷: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經歷:具公部門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1.觀光遊憩活動規劃與執行。 2.文宣品編製事項。 3服務品質提升計畫推動。 4.淡季行銷作業。 5.其它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209連江縣南竿鄉仁愛村95-1號 |
聯絡E-Mail | a0719.matsu@tbro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06年8月10日前檢具以下資料(一律以通訊報名,並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並於信封右下角註明「應徵職務代理人」字樣,掛號郵寄209連江縣南竿鄉仁愛村95-1號「交通部觀光局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人事室林小姐收,以8月10日下午5:00前收件截止,逾期恕不受理(聯絡電話:0836-25631轉50)。二、請檢附: 1.公務人員履歷表(表內請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 2.簡要自傳一份(A4格式 以600字為限)、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5.其他資歷證明文件(如語文能力證明);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經查明屬實,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有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三、經書面審查符合應徵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期間為3個月,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處亦得予從缺。資格不合或通知約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四、僱用期間:自到職日至106年普通考試考試增額錄取分發人員報到前1日止(約11月中下旬)。五、薪資:比照「交通部觀光局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約僱人員月支報酬標準表」280點報酬薪點支付估算,月支酬金為新台幣43,680元,另有關支付機關勞健保離職儲金部份,受僱人仍需自付勞健保及6%離職儲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