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經建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08-22~2022-08-26 |
資格條件 | (一) 公務人員高考3級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 具經建行政職系任用或具調任經建行政職系相關資格(含可調任之電機工程或交通行政等職系)者。 (三)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四) 具備通訊、傳播、法律等專門學識背景、熟悉辦理法規政策研析,或具承辦通訊傳播政策之推動實務經驗,或具有全民英檢中級、其他英語測驗相當等級以上者尤佳。 (五)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所列情事。 |
工作項目 | (一) 協辦各項通傳匯流服務監理相關作業之規劃及執行。 (二) 通訊傳播匯流監理政策法規之研究、審核及修正。 (三) 通訊傳播業務相關國際資料之蒐集、整理及法令分析。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仁愛路1段50號。 |
聯絡E-Mail | tina4513@nc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 請符合上開資格條件者,於111年8月26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如有需要,併請上傳其他資料供參。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 二、審查與公告程序 (一)未於期限內完成線上報名者,視同未報名。 (二)擇優通知合格者甄試(含筆試、口試) ,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 (三)本職缺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得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錄取名單將於本會網站公布。 三、聯絡方式:葛小姐,電話:(02)334388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