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徵求 約僱人員~2023-03-21

徵才機關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5等約僱人員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名額 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3-15~2023-03-21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 需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powerpoint等)。
3. 具服務熱忱、積極、學習能力強。
4. 無雙重國籍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規定情事之一者。
5. 未曾受懲戒或刑事處分,品德操守端正,具服務熱忱者。
工作項目 1.進行立案補習班全面性普查。
2.辦理未立案補習班稽查。
3.立案及未立案補習班改善情形 追蹤複查。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一)符合條件且有意任職者請檢附下列資料: 1.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自行下載,應含簡要自述、學歷、經歷、專長等,並親自簽名)。 2.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3. 最高學歷證件。 4.與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相關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5.其他專業證照(無則免附)。 ※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俾利審查。 (二)報名方式:請於112年3月21日前(郵戳為憑),寄送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0樓西側,新北市政府教育局社教科劉小姐收。 ※信封請加註「應徵5等約僱人員」及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資料不齊或逾期報名者均不予受理。 (三)甄審通知: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面試後,從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經錄取者,通知當事人,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件。 (四)本次徵才得列候用人員1至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工作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0樓西側教育局社教科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僱用期間:自到職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
(二)依「約僱人員支給報酬標準表」280點報酬薪點支付估算,月酬支金為新台幣36,316元。
(三)聯絡電話:(02) 29603456分機2599 劉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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