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2-09-08

徵才機關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2-08-29~2022-09-08
資格條件 (一)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電機(含電信、電子、資訊、通訊、光電)、經濟、法律、傳播(含新聞、廣電、廣告)、商學(含會計、企管、國貿、統計、財務金融、行銷)等相關科系畢業者。
(二) 熟悉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
(三) 具有辦理通傳業務經驗者優先考量。
工作項目 (一) 基於電機工程技術之知能,從事通訊傳播技術發展及技術資料之分析與國際間競爭政策資料之蒐集及分析。
(二) 強化行政監督與締造良好資費政策資料環境有關措施與法規制、修訂之研議事項。
(三) 加強與行政院及所屬部會就涉及通訊傳播有關計畫與發展策略之處理事項。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附下列證明文件影本: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至人事行政總處網站下載),請詳填白天聯絡電話或行動電話,自述欄不得空白,並需黏貼照片。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持國外學歷者,請檢附我國駐外館處認證之畢業證書、成績單中譯本,並提供出入境資料)。3.符合資格條件之工作經歷證明文件或各項語言能力檢定證明書等。證件缺漏不全,視同資格不符,不再通知補件。
(二) 請於111年9月8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以掛號逕寄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4樓綜合規劃處收,信封並請註明應徵本會綜合規劃處競爭政策科約僱人員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初審合格者本會擇優通知甄試,不合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者,請附28元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另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三) 本職缺係代理本會經列管111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3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所遺業務,僱用期間自本表核定日起至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
(四) 本職務月支報酬依「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規定,按其所具資格條件以280薪點支薪,折合新臺幣36,316元(尚須扣除勞健保及離職儲金等自行負擔費用)。
(五) 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的疑問,請於上班時間電洽賴先生,聯絡電話:(02) 33438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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