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經濟部水利署第十河川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工程員 |
職系 |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3-21~2023-03-30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具薦任第6職等以上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 (二)大學(含)以上水利、土木工程等相關科系畢業。 (三)須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之情形者、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各款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河川管理事務、水利建造物設施維修改善開口合約監造、破堤查核系統填報及河川區域勘測計畫執行。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機關所在地(新北市板橋區四川路二段橋頭1號) |
聯絡E-Mail | wra10009@wra10.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職缺作業採線上方式,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詳讀職缺應徵步驟提示訊息後,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職缺應徵畫面,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徵才機關調閱。 如有相關系統操作問題,請洽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資訊客服專線(02)23979108。 (二)符合條件且有意應徵者,請掃描(單一PDF檔)上傳所檢附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派令及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資料。未完整上傳上述資料者,視同資格不符。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符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本職缺公開甄選案,除正取1名外,得視成績增列候補名額2名,並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聯絡人:李小姐02-89669870#25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