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南港區健康服務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三職等至第五職等 |
職稱 | 辦事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3-22~2023-04-06 |
資格條件 | 1.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歷。 2. 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3. 具公文製作及電腦文書處理能力,有採購相關實務經驗者尤佳。 4.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各款及公務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等情事。 |
工作項目 | (1)總務業務。 (2)採購業務。 (3)人事政風行政協助。 (4)其他年度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南港區南港路1段360號7樓 |
聯絡E-Mail | huilanli@health.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未授權者,無法完成系統報名),得不上傳現職派令、現職職務銓審函、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任職未滿3年者,依實際任職資料檢附)等。惟如經審查履歷資料仍無法確認限制轉調期限、升官等訓練及格資料、向銓敘部釋復具其他可調任職系資格等足以影響判斷應徵者資格是否符合情形,本中心可要求檢附相關證明。 2. 審查合格人員,擇優通知面試,審查合格名單及面試時間、地點,於112年4月7日(星期五)下班前公告於本中心網頁,恕不另行通知;逾期報名、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料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退還。 3. 聯絡電話:(02)2782-5220轉6961健康促進組莊組長或轉6925人事范小姐。 備考 1. 本職缺為預估職缺,實際出缺日為112年5月1日。 2. 預定面試時間112年4月10日上午10時,地點:南港區健康服務中心7樓(屆時以公告為準)。 3. 報名人員所送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為確保考試公平公正,依法不得請託關說,違者不予錄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