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 徵求 研究員兼組長~2022-07-17

徵才機關 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職稱 研究員兼組長
職系 文教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2-07-07~2022-07-17
資格條件 (一)經合格實授薦任第8職等以上且曾任第7職等以上主管職務2年以上經驗,具有文教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無公務人員考試法第6條規定之各類考試(含高普考及特考)限制調任情形者。
工作項目 (一)綜理研究組各項業務相關事宜。
(二)規劃各項專案年度工作計畫。
(三)管核研究組各項計畫及公文。
(四)擔任中心資安長及督導資訊業務等相關事宜。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臺北市北投區建國街2號)
聯絡E-Mail tam.iyu@mail.taipei.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報名日期及甄選方式:
(一)應徵本職缺一律採線上報名(以紙本投件者,視為資格不符),請於111年7月○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請務必填寫「簡要自述」)後,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本中心調閱,未開放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請掃描上傳繳交下列證件影本(合併成一個PDF檔),未上傳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
1.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2.現職(最近)派令、銓敘部審定函。
3.考試及格證書。
4.最高學歷證書。
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6.本中心創新服務暨業務精進建議(1千字內)。
聯絡電話:02-28616942-261人事室
(三)經審符合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惟經面談後均不合適時,本中心亦得予從缺。
(四)本項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五)甄選結果公告:於本中心網站首頁公告。
(六)附則:
1.應徵人資料若提供不實或遺漏,除取消甄選資格及錄取資格外,如涉及 刑責由應試者自行負責。
2.本職務應配合中心業務需要作職務調整。
3.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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