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水利署第三河川局 徵求 辦事員(預估缺)~2023-01-19

徵才機關 經濟部水利署第三河川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第5職等
職稱 辦事員(預估缺)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3-01-09~2023-01-19
資格條件 1. 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含)以上學位。
2. 經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之考試及格並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且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3.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以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1) 關於水利工程用地調查、徵收、價購等計畫之擬定與執行事項。
(2) 關於公有土地撥用計畫之擬定與執行事項。
(3) 關於水利用地地籍清查、管理及河川浮覆地處理。
(4) 關於河川私有地處理及水地重劃業務配合執行。
(5) 關於都市及非都市土地使用計畫變更等事項。
工作地址 台中市霧峰區峰堤路191號。
聯絡E-Mail wca03093@ms2.wra.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公務人員應徵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無須郵寄紙本資料,說明如下:
1.請確實至「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透過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授權本處向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履歷資料,於公告期限內完成應徵作業。
2.將最高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最近銓審函影本以及相關證明文件(無則免附)等資料掃描上傳於附檔。請自行確認已授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資料不齊者無法參加甄選。
3.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用人需求及面試成績未滿80分者,恕不通知。本次擇優錄取正取1名,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外補人員至本局任職後參加高一序列職務內陞時,須任職滿1年始採計曾任他機關較高列等或列等相同之職務年資。
本案承辦人:人事室王建中主任 04-23317588轉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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