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信義鄉公所 徵求 約僱人員(留職停薪代理人)~2022-12-26

徵才機關 南投縣信義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4等250薪點
職稱 約僱人員(留職停薪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54-南投縣
有效期間 2022-12-22~2022-12-26
資格條件 1.高級中等學校以上畢業,並具有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工作經驗。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規定情事之一者。
3.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4.認真負責、配合度高、具服務熱忱及良好溝通協調能力。
工作項目 1.辦理一般民政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南投縣信義鄉公所(南投縣信義鄉明德村玉山路47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符合資格且有意任職者,請於111年12月26日前,檢具:
1.履歷表(請註明日、夜間連絡電話)、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僅提供查驗身分用)、4.相關工作證明。掛號郵寄[南投縣信義鄉明德村玉山路47號 信義鄉公所人事室全先生收 ],逾期不受理。(以郵戳為憑,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育嬰留職停薪約僱人員職缺)。
(二)備註:
1.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未獲錄取者之應徵者資料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2.進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育嬰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約至112年12月1日)
3.薪資待遇:250薪點(折合每月薪資為35,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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