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臨時人員(獸醫技術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3-03-10~2023-03-25 |
資格條件 | 1. 大專以上獸醫相關科系畢業且具獸醫師執照。 2. 肯學習、溝通能力佳、有臨床經驗者為佳。 3. 對動物有耐心、愛心、不怕接觸流浪動物。 4. 工作積極認真、品德、操守良好、具服務熱誠。 |
工作項目 | 1、收容中動物之醫療、照護(含結紮)。 2、協助認領養接待。 3、行政業務辦理。 4、長官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新屋區藻礁路1668號 工作時間:通知上班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08:00~17:00,輪休制,需配合排班,一年一僱。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 意者請檢附履歷表、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書影本,獸醫師證書,寄達或親送桃園市動物保護教育園區【地址:桃園市新屋區藻礁路1668號,請註明應徵「桃園市動物保護教育園區」臨時人員(獸醫師)】,逾期不予受理。 2.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 3. 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內有效。 4. 本職缺薪資:比照聘用7等5階支薪,新臺幣50,842元整。 5. 連絡電話:(03)4861760分機202 謝先生。 6. 若經面試錄取後,報到需附的文件為: (1) 郵局帳戶封面影本。 (2) 印章。 (3) 健保的部分若要加保眷屬,需附上戶口名簿。 (4) 個人1吋證件照(供作識別證之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