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經建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3-03-30~2023-04-09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公務人員經建行政職系薦任法定任用資格之人員。 (三)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五)曾辦理觀光企劃及政策研擬業務者尤佳。 (六)具備日文專長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 施政計畫及議會報告等彙整撰寫。 (二) 政策計畫類彙整管考。 (三) 交通部觀光局相關補助計畫彙整及管考。 (四) 青年諮詢委員會及本局智慧觀光小組業務窗口。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詳細情形請洽企劃科張股長04-22289111ex58611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5樓 |
聯絡E-Mail | lij711@taichun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規定: 符合前項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112年04月09日(星期日)前依下列方式報名: (一) 現職人員: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完整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並將下列證明文件完整上傳: 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務必填寫自傳及上傳照片、日夜間聯絡電話,並確認歷任職務任職起迄年月、銓敘審定、考績、獎懲等資料之正確性)。 2.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 4.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 5.證照資料:如語文檢定、採購或技師證照…等(無則免附)。 (二) 非現職人員:請檢具下列證件(紙本資料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掛號郵寄:420臺中巿豐原區陽明街36號5樓臺中巿政府觀光旅遊局林小姐收,逾期不予受理。連絡電話:總機04-22289111ex58053。【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臺中市政府觀光旅遊局經建行政職系科員職缺】 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附照片、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及詳細確實填寫各項經歷、銓審、考績、獎懲、自傳等資料並請親自簽名)。 2.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歷次及現職派令影本。 4.歷次及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5.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6.證照資料:如語文檢定、採購或技師證照…等(無則免附)。 二、本職缺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錄取結果將公佈於本局網站。 三、其他: (一) 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 (二) 報名人員經本局初核,另擇適合者舉行面試或測驗,時間另行通知。 (三) 本案擬擇適合人員參加面試,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面試及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未符合前開資格條件者,請勿報名,如非現職人員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時,可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如未附回郵信封者,則視同不需退還證件,相關資料將逕行銷毀,以符個人資料保護原則。 (四)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銷派。 聯絡人:林小姐 連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580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