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鶯歌區公所 徵求 臨時人員~2023-04-06

徵才機關 新北市鶯歌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臨時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3-28~2023-04-06
資格條件 1.大學或同等學歷以上學校畢業。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3.熟悉文書處理WORD、EXCEL及POWERPOINT操作,會使用CANVA尤佳,打字速度為每分鐘50字以上。
4.態度積極、具服務熱忱、品行端正、認真負責、操守清廉,無不良嗜好。
5.需有汽車或機車駕照尤佳。
工作項目 1.秘書室推算及薪資轉寄
2.總務協辦(小額請購及採購)
3.文具管理及採購文具
4.研考協辦(新聞剪報及輿情整理、議會紀錄、每日公文稽催)
5.粉絲專業管理及設計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7.試用3個月,考核其擔任之工作能否勝任,如未能通過考核以試用不合格論(評量成績不滿70分)終止勞動契約。
工作地址 1.請於112年4月6日前將履歷送達至鶯歌區公所。含非編制臨時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至鶯歌區公所網站/首頁/徵才訊息項下下載)、國民身分證及機車駕照(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證件影本郵寄鶯歌區公所秘書室(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55號秘書室)亦可親送至鶯歌區公所收發室,擇優通知面試。經通知面試而當日未到場者視為自動放棄,逾期、資格不符、證件不齊恕不受理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恕不退件。 2.增列備取人員1至2名,候用期限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3.本項甄審均由本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以從缺。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僱用月薪新臺幣26,900元整(含勞健保自付)。
2.聯絡人:李小姐,聯絡電話:(02)26780202分機264。
3.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職務「秘書室臨時人員」。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