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九職等 |
職稱 | 科長 |
職系 | 環保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人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06-22~2022-06-29 |
資格條件 | (一)學歷:國內外大學以上環境保護相關學系畢業。 (二)考試及格類科: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考試及格。 (三)經歷: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9職等主管職務3年以上,最近3年考績均考列甲等,且具環保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四)具規劃、辦理環境保護相關政策業務或具地方環境保護機關相關 工作經驗者尤佳。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 (六)「身心障礙者」及「原住民族」得優先考量。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毒性化學物質管理,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行政性業務工作。 (二)辦理毒性化學物質相關法規、政策研議、規劃化學物質運作基金、策劃國家化學物質管理會報、毒性化學物質專業技術管理人員等行政性業務工作。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大安區大安路2段132巷35弄1號 |
聯絡E-Mail | whyau@ep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於111年6月29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填具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授權本局於甄選期間取得履歷資料,並將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銓審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資料電子檔上傳至應徵系統供參。 (二)如無法線上報名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簡歷冊(請至本局全球資訊網首頁www.epa.gov.tw csb「最新消息」下載)、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3年考績及最近1次環保行政職系銓審函等相關資料影本,於111年6月29日前寄至臺北市大安區大安路2段132巷35弄1號綜合規劃組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並請註明應徵職務綜合規劃組科長及日夜聯絡電話,逾期或證件不齊全,不予受理。簡歷冊填妥後併請e-mail至whyau@epa.gov.tw,主旨請註明應徵職務綜合規劃組科長及應徵人員姓名。 (三)初審合格者本局擇優通知甄試,報名參加甄選者不得具有雙重國籍,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恕不退還。 (四)甄選錄取者由本局通知當事人辦理進用。本職缺錄取正取1人,並得視甄選情形列候補2人,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 (五)聯絡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綜合規劃組姚小姐 聯絡電話:(02)23257399#555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