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新竹市東區戶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約用人員職務代理人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30-新竹市 |
| 有效期間 | 2026-02-10~2026-02-22 |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熟悉電腦基本操者。 3.具基本英語溝通能力(提供英語檢定證明佳)。 |
| 工作項目 | 1.提供戶政諮詢服務。 2.提供外籍人士引導及簡易諮詢。 3.整理及掃瞄各類申請書及附件。 4.其他臨時交辦事務。 |
| 工作地址 | 新竹市東區民族路40-1號、新竹市東區龍山西路99號。 |
| 聯絡E-Mail | 95151@ems.hccg.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待遇:新臺幣 34, 200元(月薪未扣勞健保),僱用期間:自通知報到日(出缺日期115年3月2日)起至117年3月1日止(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無條件解僱),視工作表現是否續僱。 二、對本開缺職務有意願者,請於115年2月22日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請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自傳)」內容無誤)並請至我的履歷【MY DATA】中維護簡要自述,未完成該線上報名,恕不受理。 三、並將公務人員履歷表及最高學歷及相關經歷證件影本(空白處蓋私章或簽名),請將公務人員履歷表、最高學歷證件及相關經歷證明文件(請彩色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上傳,請勿寄送紙本資料。 四、經審核資格條件符合者,另行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所寄送履歷資料亦不退件。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本次公開甄選依甄選名次增列備取3名,列冊候用,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日後有相近職務出缺時另行通知派補。。 五、聯絡電話:(03)5226020轉103人事室古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