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就業服務處 徵求 課員~2026-03-03

徵才機關 臺北市就業服務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課員
職系 社勞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6-02-24~2026-03-03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系(所)畢業者。
(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關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調任社勞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以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1)就業促進綜合業務。
(2)辦理落實就業保險法暨就業促進津貼等相關配套措施實施計畫。
(3)辦理求職交通補助金業務。
(4)辦理中高齡職務再設計業務。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8樓(就業促進課)
聯絡E-Mail ab2651@gov.taipei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另可上傳證照相關資料電子檔。
(2)本次甄試預定於115年3月6日上午舉行面試,審查合格人員,將以電話通知參加面試;逾期報名、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料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
(3)本職缺備取最多2名,並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本機關確保所有員工不論性傾向、性別氣質、性別認同均無差別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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