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屏東縣長治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 職稱 | 課員 |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90-屏東縣 |
| 有效期間 | 2026-01-09~2026-01-13 |
| 資格條件 | 一、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考試以上及格,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人員。 三、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9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臺灣地區及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等不得任用之情事,且未受懲戒處分、行政處分。 |
| 工作項目 | 綜合行政相關業務 |
| 工作地址 | 屏東縣長治鄉潭頭路1號 |
| 聯絡E-Mail | a560016@oa2.pthg.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應徵方式 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15年1月13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之「我要應徵」進行線上報名(填寫個人簡歷、確認個人資料完整正確及同意開放履歷供本所調閱)並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掃描合併為單一檔案後上傳: (1)身分證正反面。 (2)最高學歷證件。 (3)考試及格證書。 (4)現職派令。 (5)現職銓敘審定函。 (6)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 (7)英語檢定或其他專長證明文件(無者免附)。 (8)身心障礙手冊(無則免附)。 (二)甄選方式:資歷審查,必要時須經面試。如辦理面試時,將對符合資格者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本職缺係預估缺,如屆時未出缺,錄取人員不予商調) (三)參加應徵者之書面資料審查結果、參加面談結果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均不另行通知聯絡方式:08-7368215轉16,人事室劉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