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國家人權博物館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教育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助理研究員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6-01-02~2026-01-16 |
| 資格條件 | 專業領域:具有歷史學、政治學、社會學、建築與文化資產等專業學識,並熟諳有關業務法規。 比照講師等級資格聘任,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在研究院、所,取得碩士學位學歷證書,成績優良,並有近三年專門著作一篇以上者。 二、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曾任學校助教擔任協助教學或研究工作四年以上,成績優良,並有近三年專門著作一篇以上者。 三、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曾從事與本科所習學科有關之研究 工作、專門職業或職務六年以上者。 四、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三月二十一日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修正生效前,依社會教育機構規定,已聘任比照助教等級之專業人員,繼續任職未中斷,得比照第二目資格申請升等比照講師等級職務。 |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不義遺址/潛在不義遺址調查研究工作。 二、協助各縣市政府辦理不義遺址保存活化與教育推廣工作。 三、協助各縣市政府辦理不義遺址導覽解說與展示規劃。 四、辦理民間/政府機關構提報不義遺址之調查研究及教育推廣工作。 五、其他臨時交辦工作。 |
| 工作地址 | 國家人權博物館(新北市新店區復興路131號) |
| 聯絡E-Mail | nhrm299@nhrm.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應徵職務敘薪比照教師待遇條例之附表一「教師薪級表」規定辦理。 二、意者請檢具下列資料,並請依序排列(相關表件置於本館官網首頁「最新消息/綜合公告「本館展示教育組助理研究員徵才」下載,電子檔請以電子郵件寄至nhrm299@nhrm.gov.tw):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一般格式)一式6份。 (二)應徵人員簡歷表(附表1)。 (三)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學歷證書影本(具國外學歷者,應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及中文翻譯本一式6份)、國民身分證正反面等表件一式6份。 (四)相關經歷、研究、學術、專業成績等證明文件(如服務證明、成績優良證明、在學成績單、教師證書、英語能力檢測證明、採購證照等)一式6份。 (五)近三年之專門著作,另請依附表2-1至2-3填寫資料並檢附一式6份。 (六)應徵資料檢視表(附表3)。 三、上揭文件請以A4紙張影印裝訂,所附影本請自行切結與正本相符,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將依法處理。 四、本職缺採通訊報名方式,請於115年1月16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資料不齊者,不予受理)寄至新北市新店區復興路131號國家人權博物館人事室劉小姐收,信封並請註明應徵展示教育組助理研究員職務、連絡電話),聯絡電話: 02-22182438轉200。 五、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或筆試,未獲通知面試及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寄回。 六、錄取人員名單屆時將於本館網站公告。 七、本職缺得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